2024-12-13 01:03:09
18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二)专项条件。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度和影响力。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 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崇明区经信委科技项目代理商51!宝山区申请科技项目机构
11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申报,(一)科创30条第4条:支持引进新兴产业企业。(1)政策条款对于新引进的高技术服务、专业服务、时尚消费、文化创意等领域的重点企业,在本区租赁办公用房的,一定期限按企业当年办公用房租金总额的60%给予支持,比较高不超过500万元;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比较高1000万元支持。(2)申报条件★新引进企业1、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引进或迁入的新兴产业企业租赁本区办公用房500㎡以上2、公司社保缴纳人员超过30人以上(依据社保缴纳单人数)3、单位面积产出2000元/每平方米长宁区申报科技项目费用小微双创项目代理商66!
33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首批次新材料),一、支持方向和范围1、所申报的首批次新材料需符合《2020年度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支持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2、首批次销售业绩产生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销售合同日期为准)。二、支持标准和方式根据《上海市首批次新材料专项支持办法》(沪经信规范〔2020〕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申报其他市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复申报不予受理。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首批次新材料专项资金原则上同年度同一研制单位**多支持一个项目。
8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项目(***批)申报工作,一、申报原则2021年度嘉定区智慧城市专项资金(***批)项目申报工作,围绕“人民城市”理念,重点聚焦城市数字化转型“经济、生活、治理”重点领域,支持各类主体围绕5G创新应用、公共数据开放、人工智能、在线新经济、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域,以模式创新、特色突出、产业带动、便民惠民、复制推广为出发点,开展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领域的创新项目、示范项目,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协同,企业、**、行业数据的融合互通,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推广应用”,促进形成良好的城市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发展环境。二、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必须为在本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机构或社会团体,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能力。2、申报单位需无异常经营情况,日常经营活动无违纪违规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三年之内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未进入市级或区级信用黑名单。科学城经信委科技项目代理商32!
48创新资金申报条件:1.在本市注册,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的非上市企业。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3.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4.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两档。A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B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各区ZF应对本辖区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科学城辅导科技项目代理商29!长宁区申报科技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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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上海市商务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营企业总部申报认定,一、申报认定条件民营企业总部应注册在上海,具有**的法人资格,经济性质为非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内资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申请认定企业总部,应当符合1.在本市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4.除本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二)申请认定总部型机构,应当符合1.母公司为外省市注册的民营企业,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2.上年末资产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3.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人民币;4.除本市外,拥有2个或2个以上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宝山区申请科技项目机构